三强三优|“执”责在身,“执”抵民心——惠民县法院集中执行再升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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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 ||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29日清晨6点30分,惠民县法院15名干警整装集合,按照既定方案,先后奔赴李庄、姜楼等镇街查找被执行人。 执行经过 柴某与苏某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苏某于2022年10月底前,一次性偿清柴某装修款10000元。但苏某未如期履约,遂柴某依法向惠民县法院申请执行。经调查,苏某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长期和解履行协议。但苏某在偿还8100元后,拒绝继续履行剩余案款。 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一早来到苏某家中,将其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不断地耐心释法明理、陈明利害,苏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写下“具结悔过书”,并通过朋友帮忙筹措2000元,给付给柴某。鉴于苏某经济状况,申请人柴某主动放弃剩余款项。至此,本案顺利执结。此次集中执行共拘传、传唤到庭9人,执行完毕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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