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宣传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负责财务工作;负责诉讼费的收缴、管理;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和国有资产,拟定本院基础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二)政治部 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法官等级和法警警衔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干警的工作考核、表彰和评先创优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干警的晋职晋级和工资调整;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法官协会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群团等工作。 (三)立案庭 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和审判流程管理;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信访工作;负责诉前调解、财产保全、案件速裁等工作;负责诉调对接工作;负责本院受理案件中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的对外委托工作;负责办理公示催告、管辖权异议等案件;负责律师值班工作等。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 (五)民事审判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和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案件; 依法审判第一审人身权、损害赔偿、特殊侵权等纠纷案件。 (六)民事审判二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买卖合同、保险合同、租赁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票据、证券、合伙、知识产权、企业申请破产、重整、和解与清算等纠纷案件。 (七)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提出有关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等。 (八)执行局 负责执行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执行异议案件;负责执行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转办等工作;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执行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等。 (九)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研究和征集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普法工作;负责拥军工作;负责审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负责审限监督、审判管理、卷宗评查、审判质效考核等工作。 (十)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警卫法庭、押解、看管人犯,协助和配合审判庭和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负责维护院机关的秩序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一)辛店人民法庭 负责审理被告住所地位于牛庄、史口、龙居、胜园、辛店区域内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破产案件除外)。 (十二)监察室 主要负责检查本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纪律作风建设和违纪查处,进行廉政教育;办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十三)审判保障中心 为当事人提供贯穿“立审执”全过程、多方式、一站式、综合性涉诉服务,方便当事人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包括诉讼引导、材料收转、诉讼对接,查询咨询、联系法官、投诉建议等;负责与提供诉讼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法院计算机管理及运行维护;网络的管理及运行维护;科技法庭系统及会议室、法庭内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运维工作;服务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安防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信息宣传工作;舆情监控工作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