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河北秦皇岛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宣判
  • 作者: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5日

  2月13日上午,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一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1月27日10时许,被告人徐某在青龙满族自治县隔河头镇北山根村张某家参与赌博。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隔河头镇派出所接到举报后,民警王某、辅警李某当即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在处警过程中,被告人徐某协助其他参赌人员逃跑,并对处警民警王某、李某进行辱骂、撕打,并将民警王某咬伤。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2日下午向青龙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高度重视,院长杨峰组织召开由刑庭、政治处、法警队、研究室等多部门参加的案件审理协调会,要求依法快审快判。主办法官邱颖及时阅卷,了解案情,结合被告人徐某认罪认罚的情节,决定运用速裁程序审理,及时开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聚集赌博,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严重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且触犯刑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犯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该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徐某表示服判。

  据了解,该起案件属于该市首例涉疫情的刑事犯罪案件,此次公正及时的审判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坚定决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来源:中国法院网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2/id/4799095.shtml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建立镜像,转载需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