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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一班主任获刑5年9个月
  • 作者: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班主任老师以预交学费或应付学校检查先交学费再退还等为由,在疫情期间诈骗学生家长钱款用于网络赌博。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4.85万元。

  被告人周某系聊城市东昌府区某学校的一名合同制班主任老师。今年3月至7月,周某在担任该校初三(八)班班主任期间,以预交学费、应付学校检查先交学费再退还、应交学费等为由,以疫情期间家长不能到校,可直接转账给班主任代为缴费为幌子,诈骗李某等20名学生家长钱款共计24.85万元。

  事后,有学生家长通过电话向该校咨询后获知,学校并没有周某所说的学费优惠政策,而且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班主任老师代收学生费用。随即,该学校向公安机关报案。据查明,自2018年5月起,周某开始接触网络赌博,并沉迷其中一发不可收拾,导致负债数百万元。为偿还巨额赌债,周某萌生了利用班主任身份向学生家长骗取钱财的想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周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对其所犯诈骗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周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12/id/56634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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