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德州中院副院长李文铎、法警支队政委潘恩石、刑一庭副庭长李进生一行来乐陵法院对刑事审判及法警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乐陵法院院长宋磊,副院长谭曙光、党委委员郭仁河、党委委员杨志芹等陪同。
李院长先后观摩了乐陵法院刑庭庭审现场、视察了法院的安保情况,最后与刑庭、法警队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座谈中,李院长对乐陵法院刑事审判及法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乐陵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比较重视,院领导亲自办案,亲自参与到庭审中,庭审程序规范,指挥驾驭庭审的能力较强,起到了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能够将轻微刑事案件放在法庭审理,就地就近开庭,方便当地群众旁听,在庭审中接受法律的教育,更好地发挥了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值得推广。
李文铎院长要求,一、对于在法庭审理的刑事案件,一定要事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好预案,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便于化解矛盾。建议就近选择陪审员,方便参与案件调解,可以让当地有威望的陪审员参与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二、规范庭审各项活动,向庭审实质化推进。对展示证据可利用照片、电子屏幕等方式出示,一定要注意安全。三、对于刑事案件中的通知送达问题,仅电话通知不行,要有书面通知书,送达回证也一定要完善,包括与公诉人、辩护人的交谈也要规范。对于裁判文书,承办人一定要严格把关,比如时间不一致、审判员、书记员前后不一致等笔误,看似小问题,但也影响案件质量,要谨慎注意。还有出现的当事人漏列、证据叙述不全等问题,一定要程序规范,文字严谨,减少案件的改判发还。四、关于大案要案问题,该汇报就汇报,该请示就请示,谨慎处理不要引起大的问题。五、对于缓、免刑案件,要做好风险评估,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把关。对于涉及到食品安全、环境等领域犯罪和职务犯罪,要严格使用缓、免刑。六、关于涉访引起的犯罪,打击的是犯罪而不是上访,要搞好研究,正确区分上访和敲诈勒索罪、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不同,做到对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七、法警队承担任务要与警力、警械相适应,接到警务就要保证安全,如果警力不足可以借警、调警。法警任务虽然较重,但管理不可放松,领导要严管、多问、多看、多教育,法警要严格着装规范和执法规范,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
潘恩石政委对法警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说,乐陵法院法警工作有了很大变化,党委高度重视法警工作,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装备,配的很齐、质量很高,法警任务调整减轻了工作压力,队伍建设、管理也非常正规,制度也更加完善,队员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进步幅度很大。
李进生庭长对刑事案件庭审规范、安全意识、着装及案卷装订等方面亦提出了要求。
宋磊院长表示,感谢各位领导如同春风化雨般对乐陵法院工作的观摩与指导,乐陵法院一定认清差距,补齐短板,继续规范刑事案件审判程序,加强法警队伍与装备建设,利用信息数据化的支撑,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安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