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报道】基层法官谈质效——苑红霞

2019年10月30日
作者:乐陵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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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法官工作室于2018年7月成立,主要职能包括——

1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

2司法确认。对交警队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议经法律程序对其效力予以确认,使其具有强制执行力。

3指导当事人伤残鉴定及物损评估。减少诉讼中因重复鉴定导致审理期限过长、当事人诉讼成本过高的问题。

4协调保险公司快速理赔等工作

2018年9月,经院党组批准,工作室职能进行了调整,标的数额在10万元(含10万)以内的,先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尽快立案开庭,1个月内结案;交通事故受害人需做物损或人伤鉴定的,由工作室代表技术室办理相关委托鉴定手续,让当事人自行去协商好的鉴定机构鉴定,自鉴定完毕1个月为限调解,调解不成的,尽快立案开庭,1个月内结案。

成立工作室的目的是为了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法官提前介入,靠前服务,主动对接,为节省案件处理时间和诉讼成本,为当事人减少诉累。2019年1月-9月工作室(诉前调解)收案206件,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结案70件;转诉讼127件,结案119件,结案率90.15%,其中判决23件、调撤及司法确认结案96件,调撤率76%,一审服判息诉率94.12%。办理人伤鉴定49件,物损鉴定15件,每案缩短办案周期均约60天。结案标的共计9086561.78元,自动履行率达98%。交通事故案件死亡率高,伤害性大,俗话说车祸猛于虎,这个标的甚至不如一起合同案件的标的,但背后是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家庭的稳定、平安及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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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的工作都是我们团队一起干的,我拿到相关案件材料后,根据案件情况或程序复杂的程度大体做一下繁简分流,一个团结的团队是致胜的关键,工作中互帮互学、互相搭台,每个人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苏海同志调解经验丰富,工作中主动创新调解方式及方法,比如主动去某保险公司与其法务中心对接,把我们的调解方式和模式及相关的卷宗材料拿给他们看,让他们放心接受我们的诉前调解模式,现在与该保险公司及下属支公司的案子,我们只通过电话或微信等其他网络平台沟通,就完成案件的办理及赔偿款的过付,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又缩短了办案周期。高传海同志工作中不辞辛苦,踏实肯干,经常利用自己的私人关系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比如有的当事人证据意识差,一些医疗费单据出院时没及时开据门诊单据,过后不知怎么办,高传海积极联系在医院收费处上班的同学,为当事人开出票据,既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又化解了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闫晴是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同志,以前没接触过法律相关的知识及诉讼程序,工作中积极努力,肯吃苦,自己主动加班加点,现已基本掌握书记员及内勤工作。

 

 

我们的工作主要是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现在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正向“一体化”成功转型,实现数据信息共享,集责任认定、赔偿计算、多元调解、在线诉讼、一键理赔为一体,变物理空间的聚合为后台数据的深度融合,彻底打破了交警、人民调解、保险、司法、法院等参与事故处理的部门间信息壁垒,有效解决了以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调解烦、理赔难、诉讼慢”的问题,切实为当事人“节约了成本、缩短了时间、缓解了压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