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促纠纷化解 优化环境助企业发展

2020年10月27日
作者:乐陵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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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乐陵市朱集镇三名当事人代表十九名原告来到乐陵法院速裁二庭,将一幅写着“诉前调解力度大工作有方,十九纠纷及时解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郭娟庭长和特约调解员李之水的手中,对他们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2019年乐陵某企业(被告)雇用19名农民工(原告)为其打工,期间该企业仅支付部分工资后以资金紧张为由向19名农民工出具欠条,后经多次索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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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法院按诉前调解程序立案后,未常规性地对被告企业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保全措施,而是由调解员李之水迅速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通过仔细询问案情,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签订调解协议书,整个过程便捷高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乐陵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既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大力助推企业发展。针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化解矛盾、快速解纷的重要作用,一方面维护企业资金流转,保护企业正常运行,另一方面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案诉前调解的成功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又缓解了法官办案压力,提升了司法效率,受到社会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