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心工作法之“热心”:时间就是生命,热心施助暖人心
民三庭 郝志华
多年来的工作经历告诉我,法院是当事人最最无奈的归宿!他们是带着渴求帮助、寻求公正的希望才走进法院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他们,正所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在我审理过的案件中,有这样一件。53岁的杨福东和7岁的女儿杨天凤在乐陵市区靠摆摊修鞋相依为命。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了这对苦命父女的平静生活。杨福东被辽宁北方汽车贸易公司的一辆逆行的货车撞伤,导致右腿骨折,颅脑外伤。因其本人没有积蓄,且无亲人资助,而辽宁公司提车所留下的2万元赔偿款不足以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只好出院回家。由于缺医少药,无人照顾,杨福东的小腿开始溃烂,胫骨上段露出了钢板,中下段胫骨外露,伤口处不断有脓血流出,右脚也逐渐失去知觉。经检查,杨福东的伤情已严重恶化,可能导致败血症,会有生命危险。
绝望中,杨福东一手拄着一个马扎,一瘸一拐的来到我们庭寻求司法救济,我当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务之急,就是要让杨福东尽快得到治疗。杨福东本人已没有办法筹钱,而被告远在辽宁沈阳,具体情况一无所知。山穷水尽的杨福东抓着我的手说:法官啊,一定救救我,我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啊。我安慰他:你别急,我们一定帮你,放心,包在我们身上!老杨如释重负松开我的手的同时,我心头一紧、压力和责任油然而生。经过汇报,院党委当即批准缓交诉讼费,要求要从速办理。立案后,在院党委的安排下,我和另一名干警第一时间将杨福东送到了济南军区总医院。检查结论是,医疗费至少需要4万元。随后,我们从济南乘火车立即赶赴沈阳,经过二天的努力,终于执行到被告辽宁公司4万元并当时汇到医院。但当我回到济南军区总医院时,杨福东已做了右腿截肢术,我忙问医生,不是有办法可以治疗保住腿吗?医生说本来可以试试,但医疗费高,也不一定成功,如不成功,还需要截肢,我征求了病人,他说既然没把握就不试了。我问杨福东,为什么不试。杨福东说,郝庭长,我知道你给我要这个住院钱不容易,如果试试不行,还得截肢的话,你给要的钱就不够了,我保住命就行了,我不想让你太治难了。我当时有说不出的滋味:多么朴实的人啊!追求身体健康是人的本性,而老杨因为怕我治难就舍弃了尝试的机会,是他理解了我,体贴了我,我却因没完美的结果而歉疚。医生安慰我说手术后发现骨头坏死,尝试是绝对不会成功的。这个说法算是给我一个解脱吧。杨福东出院后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经过调解,被告赔偿杨福东20万元,并在15天内全部赔偿到位。杨福东拿到赔偿款后流泪满面的对我说“郝庭长,是你救了我的命,救了我这个家啊!”
面对众多像杨福东这样的当事人,有时候我也常常为自己感到后怕,在社会诚信出现危机,司法公信受到质疑的当下,如果案件处理不当,往往容易引起新的社会矛盾,有时也在想我万一被这些当事人赖上怎么办?我要是受到他们的质疑和误解怎么办?……但每当看到这些当事人悲惨的处境和渴望的眼神,一名法官的良知就坚定地告诉我:时间就是生命,案情就是命令,要多一份爱心和热心,尽我所能地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正如一首歌词里所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分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想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只要我们每一位法官对当事人都多一份热心和爱心,就会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间的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