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你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法条引用中的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后的顿号,应该改为逗号……”,审判长微笑地讲着,而我的内心却带着“不就一个标点符号”的不服。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审判工作斤斤计较、孜孜不倦、苛求完美的人,不仅仅有审判长,还有诸如庭长、审委会专委、院长等“上海老中院刑庭”一代的资深法官。这些前辈们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于每个案件从庭前准备、庭审应对、事实认定、证据核实、报告撰写、文书制作等环节,都有着一种近乎强迫的严谨、专注、敬业和坚持。外界曾尊称他们是“办案匠”,或许在某些人眼中,他们仅仅是案件审理的熟练工,在尚未理解“办案匠”一词所蕴含的真谛前,我似乎也有着同样的感触和轻视。直到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我的眼前一亮、内心触动。据百度百科记载,工匠精神,是指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的精神理念,其内涵就是精益求精,注重细节,严谨专注,精致专一。2016年1月4日,李克强总理在一有关钢铁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座谈会时,举例说中国至今不能生产模具钢,比如圆珠笔的“圆珠”都需要进口。1895年圆珠笔就已经被发明了,高铁、大飞机都造得出来,圆珠笔珠竟然还不能生产,如果不是总理说出来,估计许多人真不知道,这就是差距。为什么老前辈职业生涯办理的案件无数,不仅没有因差错责任被改发,甚至连文书、报告的撰写都找不到一个错别字,在颇感震撼的同时,扪心自问年轻一代法官的文书、报告是否也能像前辈们那样成为免检产品。结论不言自明,年轻一代和老前辈们还存在着不小的距离。虽然我们的“办案匠”不生产可流通的工业产品,但他们却创造出可流芳百世,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司法产品。他们和工匠一样,也是匠人,都有着对所从事行业的忠诚、担当。可以这样说,“办案匠”是工匠精神在司法审判中的喻化,是对工匠精神的忠实传承。
据统计,截至2012年,全球寿命超过200年的企业,日本有3146家,为全球最多,德国有837家,荷兰有222家,法国有196家,而中国现存的超过150年的老店仅有六必居、张小泉等5家。这些长寿的企业扎堆出现在这些国家,难道也是一种偶然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看到的是“德国制造”“日本匠人”,我们看不到的是这背后的思想渊源。德国登峰造极的古典哲学、深邃的黑森林思维,养成了严谨、理性、守时、专注、好读书的国民性格。日本则善于学习、借鉴外来成果,并加以发扬光大。业内人士一语道破:他们都在传承着一种精神――工匠精神。工匠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机械重复的工作者,其有着更深远的意思,它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气质,坚定、踏实、精益求精。
工匠精神并不是舶来品,它本就是中华文化、精神、创造力的一种本然体现,由来已久。《庄子》中记载的“庖丁解牛”的故事,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做任何事要做到心到、神到,就能达到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的境界,即“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其中“技”就是今天的工匠精神,就是对所做事情有近乎强迫的专注。2015年5月1日,央视推出的《大国工匠》系列节目,展示人们的高绝技艺。有人能在牛皮纸一样薄的钢板上焊接而不出现一丝漏点,还有人检测手感堪比X光那般精准;我国美妙绝伦的陶瓷、震撼世界的故宫、长城等伟大工程,靠的都是精益求精的技艺,源源不断的创造力。代代传承下来的伟大工程、文物珍品就是最好的明证,体现了手艺人作于细、求于精的工匠精神。他们让行业发展推陈出新,造福社会。更多优秀人才将工匠精神为我所用,本就是对传统精神的忠实继承。我们从来不缺少思想,我们缺少的是对思想的传承;我们也从来不缺少精神,我们缺少的是对精神的践行。
工匠精神不是哪个行业的专利,我们的法官同样需要工匠的精神。如前所述,法官打造的是司法产品,产品的消费者是当事人。践行司法公正,注重每一个细节,审理好每一个案件,是法官献给社会最好的正义品。只有用心锻造,才能打造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正产品。一个不能司法为民的法官,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冷冰冰的技术官僚和法律机械;如果司法产品的消费者感受不到服务,体验不到质量,就难免有怨气,而这个司法产品是否公正也将被打上大大的“问号”,难以得到民众的信任,司法权威也更无从谈起。作为法院的年轻一代,我们除了要学习“办案匠”们娴熟的审判技能和办案经验,更要去耐心品味和衷心传承其内在所蕴含的工匠精神。会办案不一定都能成为合格的法官,但大多数优秀法官身上都具备工匠精神。
“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这是胡适先生创作的《差不多先生传》中的“差不多”先生的人生信条,他在做伙计期间,经常将“十”与“千”混淆;坐火车认为8:30和8:31差不多,错过了火车;以差不多的态度找兽医看病,最终死去,死前说道“活人与死人差不多,何必太认真”。《尚书?虞书?大禹谟》有云:“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当下,“差不多的思维”要不得,它会让自己流于庸俗,止于轻薄、肤浅和粗糙。如今,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中还能发现“斤”与“年”的差不多,于是就有“判处有期徒刑3斤”的奇葩判决书,“张某”与“李某”的差不多,于是就有张冠李戴的乌龙文书。当事人一旦提出质疑,这些法官不闻过而改,反而一脸不屑,笔误在所难免,何必那么认真?细节决定成败,差不多先生当道,其后果不寒而栗,这样的人做医生,轻则贻误病情,重则误人性命,法官队伍中的差不多先生多了,则会创造出大量不合格的司法产品,甚至是冤假错案。更为可怕的是,伤及社会的公平正义,弱化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和法院的敬畏。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差不多”“随便”的心态是法官职业的定时炸弹,随时会引爆,后果难以想象,与工匠的精神是不相符的,与司法的公正是相悖的。
案件无大小,百姓利益无小事,很多案件,尤其是大要案,动辄几本、几十本甚至上百本的案卷,证据材料的繁多杂乱,需要法官静下心来,抽丝剥茧、辨明真假,稍不留心,就会弄错,成为不合格的司法产品,面临被退货和调换的风险。产品失败了,消费者体验差了,公正性打折了,法院的尊严损耗了。这些年,浮躁的情绪在社会各个角落滋生蔓延。学校刚毕业入职法院的青年,原本的状态是平心静气地向老法官、老前辈学习审判的经验,但少数年轻的法官心高气傲,拿自己受过科班教育之长比老法官之短,稍有不顺心,就大发“压制人才”之牢骚。尤其伴随法官办案压力增加,工作强度增大,职业保障和工作环境与现实尚存差距,法律职业群体一度出现了迷茫和浮躁的情绪。这种环境下,更需要工匠精神作为支撑,法官能沉下心来,像一名工匠那样,把审判工作当成制作艺术品一般精益求精。著名纪录片《寿司之神》中的主厨小野二郎,90岁的高龄,仍每天在琢磨如何做出好吃的寿司。借用小野二郎的话,“我一直重复同样的事情,以求精进,总是向往能否有所进步,我继续向上,努力达到巅峰,但没有人知道巅峰在哪。我依然不认为自己已经完善”。法官必须是一名工匠、办案匠,但也不是任何人都能当法官,司法产品的质量是通过具体的法官个人去实现的,作为一种神圣的职业,必须具有专门的法律训练和长期的法律实践,必须走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道路,公正与否取决于法官的素质、能力和精神,取决于是否有工匠的精神。容易实现的不是梦想,轻言放弃的不是承诺。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进程中,法官要重燃匠人情怀、重拾工匠之心、重塑工匠精神,将法律公正作为坚守的价值所在并在其中破除自我,认真、专注地把每一个案件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修炼,更应是对法官入额宣誓承诺的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