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江南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山东江南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江南化纤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5 日,在德州市陵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2230万元,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田园路,主要经营范围:高强低伸涤纶短纤维研发、生产、销售。
因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陵城区税务局申请山东江南化纤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本院于2025年4月23日裁定受理。
二、申报条件
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8日公布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中济南市、德州市范围内的一级、二级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并将书面材料提交联系人。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密封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报名表(附件1);
2、申报机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经确认的申报机构联系方式;
3、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人员、常驻人员的姓名,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主要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人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4、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预案等;
5、申报机构拟参与本案竞争性遴选管理人的报价方案及破产费用的支出方案;
6、申报机构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止公告之日);
7、申报机构是否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8、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清算组成员情形的声明;
9、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破产竞争性遴选的优势。
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为word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担任本案管理人,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报名时间
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期限: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7:00,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概不接受,所有提交资料概不退还。
五、选任规则
本院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中介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综合考量报名机构的专业水准、办案经验、初步报价、案件实际情况等因素后择优确定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并同时确定一家机构为备选管理人;仅一家中介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首选管理人。
初选结果以电话的形式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
报名联系人:孔铃茜 0534-8285627
案件联系人:王 洋 0534-8285628
联系地址: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陵城区北一路与海芋路交叉口)
电子邮箱:lcqrmfyjss123@163.com
监督电话:0534-8285626(本院监察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