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接待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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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24日 | ||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维护法院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规范服务态度和服务行为,落实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制定本制度。 一、立案庭全体工作人员应着工装上岗,衣着整洁,不邋遢,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二、上班时间不得从事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三、接待当事人时应主动问好,回答问题时应言语文明,耐心讲解,不急不躁,态度不得冷漠。 四、对受理的案件要及时办理或转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释明法律关系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五、为来访的每一位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在立案庭专门设置桌椅、饮水机、纸杯、笔墨、老花镜等物品,方便当事人休息及书写材料。 六、办公室应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做到窗明几净,干净卫生,办公桌上物品有序排放,不乱堆乱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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