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

2014年06月09日
作者:庆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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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共有正式干警三名,招聘人员三名,2013年共立各类案件3023件,全部做到审查程序合法,立案及时、规范,无一质量问题。今年以来,共审查立案607件,为群众减缓免诉讼费1万余元,积极推行阳光立案工程,擦亮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

  立案庭主要职能:

  (一)所有民、商事案件,包括人民法庭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民、商事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并负责排序转办。

  (二)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包括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登记备案。

  (三)上诉案件的审查受理和移送工作。

  (四)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

  在党的路线群众教育活动中,立案庭将不断创新举措,认真落实群众立案工作:

  1、深入开展阳光立案活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认真审查,及时立案,切实提高司法为民的实效。

  2、在立案大庭配备饮水机、笔墨等便民、利民设施,实行立案流水作业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把所有手续办好。同时实行邮寄立案、上门立案等灵活快捷的立案方式,保证符合条件的案件得到及时受理。

  3、畅通诉讼绿色通道,提高立案效率。为了便利当事人诉讼,设置外地人、残疾人等立案窗口,该庭要求为他们在受理案件时做到“四快”即快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移送。

  4、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对弱势群体案件,尤其是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案件,依法实行司法救助,确保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司法的人文关怀。

  5、立案人员严格贯彻落实上岗着装制度,推行文明用语,热情接待群众,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语,树立良好立案窗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