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倾心调解离婚案,司法为民护“未”来

2024年05月10日
作者:庆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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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庆云法院庆云镇法庭倾心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涉未成年人抚养权案件,发出《庆云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陈某与王某结婚多年,婚后生育有一个女儿,已经7周岁,现跟随陈某生活。近两年,陈某夫妇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夫妻感情产生了裂痕,陈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常青龙本着修复亲情、缓和矛盾的原则,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想尽可能调解和好。但经沟通了解,王某也表示双方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二人难以和好如初,同意与陈某离婚。在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双方都表示希望孩子跟随自己生活。考虑到孩子现在的生活环境以及受教育的情况,为最大程度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法官常青龙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告知其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同时向双方详细解释了《庆云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的内容,引导其理性思考,提醒双方务必真正从孩子未来的生活和成长考虑,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最终,王某表示孩子现在的生活环境以及受教育情况很安定,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意由陈某直接抚养孩子。双方当场签署了《庆云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承诺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履行父母的职责,教育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在为孩子提供生活保障的同时,加强与孩子的沟通,给予孩子亲情的关爱,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护“未”成长,父母首责。子女是父母无法割舍的牵绊,很多离婚案件的矛盾焦点都在于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下一步,庆云法院将继续坚持“未成年权益最大化”的原则,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活动,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采取灵活有效的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家庭、婚姻类矛盾纠纷,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