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武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员额法官卜庆勇、法官助理张丽洁撰写的《某县人民检察院诉县水利局行政公益诉讼案》典型案例,入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2020年1月,武城法院被德州中院确定为全市第二批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我院结合运河文化保护核心区武城建设要求,探索构建了“多元共治”模式,为打造蓝天碧水新武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6月3日,武城县环境资源保护中心暨巡回法庭揭牌成立,武城法院作为改革试点,深入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在行政审判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建立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专业审判与多元治理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机制。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三审合一”,即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模式,审理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类案件。
目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展顺利,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工作向着正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逐步明确了环境资源受理案件范围、环资巡回审判工作要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生态修复司法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和机制。2021年环境资源案件收案共18件,其中涉环资刑事案件7件,涉环资民事案件7件,涉环资行政案件1件,涉环资非诉行政审查案件3件;2022年截至目前,环境资源案件收案17件,其中涉环资刑事案件1件,涉环资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6件。现已全部审结。
下一步,武城法院将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立足区域生态环境一体保护,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切实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努力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