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法院建立立体化野生动物保护模式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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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19日 | ||
牟平区法院建立立体化野生动物保护模式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牟平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托昆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的区位优势,实现环资集中审判,进一步强化司法宣教效果,建立了立体化野生动物保护模式。 一是多渠道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该院受理管辖范围内的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均在巡回法庭进行公开审理宣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媒体记者等观摩庭审,同时,通过在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在网络不发达地区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和全方位宣传,引导群众改变猎杀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有效震慑和预防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是联动协作加大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惩处力度。该院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在综合考量社会危害性和个案情况的基础上,从快从严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依托巡回法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联动执法,强化环境保护行政决定的强制执行,切实发挥好联动机制的威慑作用。 三是共享司法信息提高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水平。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及时进行部门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法律咨询指导、司法建议等方式敦促相关行政机关改进管控薄弱环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卫计、综合执法等部门的监管和执法水平,努力构建野生动物保护网络,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截至目前,该院为相关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指导5次,提出司法建议1件次。 四是刑民并举促进野生动物保护效果最大化。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加大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力度,让其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利益。在近期该院审结的王某某涉嫌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中,判令被告人向山东省生态损害赔偿资金账户支付赔偿款15600元,并在烟台电视台就其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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