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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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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被逼自杀谁之过

编号  2015022808585893210

姓名

张德营

留言时间

2015-02-28 08:58:58

留言内容

我是赵堌堆乡房那里村村民,我姐与我姐夫结婚十年,育有一儿一女,因男方出轨(有证据),男方提出离婚,因我姐对男方有感情,不想离婚,在此过程中,男方提出给我姐15万补偿后离婚,因我姐本身不想离婚,故提出要20万,男方不同意。在此期间两人没有当面交涉过,只是电话与短信联系,2月10日,我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说说“如果你听到我死了的消息,就是艾广友(男方)逼死的”。之后便服毒自杀.服毒后,男方的家人将其拉到乡镇医院进行抢救,乡镇医院抢救无效才转到县人民医院,到县人民医院后已经死亡,这个过程中男方的家人并未通知女方的家人,女方家人是在女方服毒后赶往医院的路上时接到女方本人打来的电话,告知我要照顾好父母,女方家人赶到医院时人已经死亡.我姐死亡后,男方及其家人全部躲避不敢面对女方家人,也不积极处理后事,期间,男方所在的村委会及当地的派出所找过女方家人,告知男方家人已经全部逃跑,无法联系,问女方家人要求如何处理,尸体总不能一直放在男方家里。尸体在男方家里放了一周后,男方所在的村委会及当地的派出所找到女方家人,告知我们他们在其男方的亲属及其邻居家里借了些钱为女方办理丧事,问我们同不同意,如果不同意,他们则不再负责处理此事,反正他们也找不到男方家人。因我父母伤心欲绝,身体已被拖垮,整天靠打点滴维持,故我们同意先办理丧事,入土为安.丧事与2月17日办理,当天,我姐才刚刚30周岁.下葬后至今,男方及其家人一直没有出现,派出所以我姐是自杀为由,不予以立案,也不配合找男方家人,我父母也没有收到一分钱的精神抚慰金.我姐去世后,在她的手机中发现了她在自杀前与男方的短信对话,原来我姐当天下午与男方越好到某地点见面,洽谈离婚事项,我姐到达地点后男方却又拒绝见面,我姐生气返回家中,在回家的途中购买了一瓶农药,并发图片给男方,告知男方必须18:00前赶回家中,否则她将喝下农药,男方只是在短信中告知我姐要冷静,并未采取其他任何措施,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目前,尸体已经下葬,男方依然没有出现给女方家人一个交代,也没有付一分钱的抚慰金给女方父母,痛失爱女后,男方的态度却又让人如此伤心,现咨询各位律师,此事件男方有没有责任,需不需要付法律责任?女方家人是否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如果可以,怎么要求?他们夫妻二人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反而还有一些外债,只有一套农村的房子,不值钱.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15-03-03 11:12:27

回复内容

首先,对你姐的情况表示同情和遗憾。仅凭你所述内容,缺少相关证据支撑,我们很难给你做出明确答复。建议你找一个律师事务所,带齐手头上的所有材料,让律师为你进行法律帮助和指导。如律师认为可以进行诉讼,法院将依照程序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