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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家家棉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5日

巨野家家棉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办法(试行)》、《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巨野法院决定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以竞争方式选任本院受理的巨野家家棉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巨野家家棉纺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纺织、皮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8月24日,本院根据巨野家家棉纺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巨野家家棉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巨野家家棉纺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3年2月28日,本院裁定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宣告该公司破产。2025年5月14日,巨野家家棉纺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辞去管理人职务,本院予以准许。   

二、申报条件

    1.菏泽市辖区内已入选山东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一、二级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1.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资质、规模、执业人员等情况;

    2.中介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的执业经历和业绩;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的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人民法院组织破产培训、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破产培训的相关材料;

    3.近三年办理破产案件经验、专业水准及工作绩效;

    4.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的优势;

    5.担任管理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预案及建设性意见、初步报价等;

    6.就以下事项作出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监督的承诺;不存在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承诺。

   中介机构亦可同时提交其报名前两年内担任管理人的其他破产案件中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对其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以供查阅。

    四、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应在2025年5月19日17时整前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可邮寄),逾期不接受申报;

    2.参与申报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书面资料需一式七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如有意参加竞争的管理人,请同时提供中介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选任规则

    报名截止后,巨野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每位评审委员会委员,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根据申报材料,综合考量管理人的机构规模、专业水准、工作经验和绩效、初步报价等因素,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司法技术部门组织召开初次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根据《评分参考标准》对申报管理人进行评分、汇总,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得分多少确定不少于三家机构为候选管理人。申报管理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的,不再进行评分,直接丧失评审资格。确定候选管理人名单后,由司法技术部门向候选管理人发送《询邀函》,告知其现场评审事宜,包括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同时制定评审活动具体方案,包括会议议程、记录人员、监督人员、引导人员、场所协调等。

候选管理人参与竞争的应派出1-3人参加评审会,其中作为主陈述人的派出人员必须是候选管理人的负责人或拟委派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当场公布评选结果。根据评审会结果,司法技术部门出具破产管理人确定函,移交审判部门

                                                              巨野县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高玉东

联系电话:0530-3622137

指定电子邮箱:fengqingyang@163.com

通讯地址:巨野县青年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巨野县人民法院技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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