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法门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谢舞波
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注定是和“法”分不开的。无论有意无意,你都可以发现大自然中“法”的存在。“法”伴随了生命进化和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
简单通俗的说,“法”就是我们生活中所运用的方法、办法,标准、模式与法则。自然界各种生物均是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中学会了各种生存本领和方法,即便是发展到高度文明的今天,我们人类在与大自然的交往中,仍然是在运用思维“想方设法”寻求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当然,这个运用各种方法解决矛盾的过程,是按照一定规律或基本规则,智慧地用此“法”相克彼“法”的过程。无论是遵从,还是悖逆!都需要一个“法”字了得。
“法门”原是佛教用语,是修行者入道的门径,现在泛指修德、治学或作事的途径。因此,应当说,法是生命进化过程中智慧的结晶,走进法门,你便有了解决矛盾的智慧,有了通往最高境界的途径!
中文的“法”字古体写作"灋"。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又从“廌”(zhì),即解廌,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据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一书的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其实,我国早期的儒家、墨家、道家包括传入我国的佛家思想都给“法”赋予了更广泛的意义,只有在法家的著作中,“法”字才具备了真正的“法律”意义。
无论方法之“法”,还是途径之门,抑或是一种法则和法律的遵循,“法”都是智慧的象征!走进法门,你就走进了智慧的殿堂。走进法门,你便拥有了解决人生之困的大智慧,有了一条走向光明的途径。
作者单位: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