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中心挂牌启动 我省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全面铺开
  • 作者:郓城县人民法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6月1日,省法院召开全省基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视频调度会,17个中院有关负责人在当地现场汇报和展示了诉调对接工作情况,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诉调对接中心副主任包剑平,省综治办副主任李平,省法院副院长张成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同一天,由省综治办与省法院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也正式施行,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诉调对接中心全面挂牌启动,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全面铺开。

包剑平指出,山东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完全符合中央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工作内容、措施非常实在,很有针对性。希望山东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以法治思维看待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改革思维进一步加强先行调解和速裁工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并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李平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责任感。 要把诉调对接工作作为“ 亮点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推进。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各项机制,着力打造规范有序的诉调对接平台。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通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现解决矛盾多元选择、 调处矛盾齐抓共管、矛盾纠纷不出区县的效果。

张成武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诉调对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建设长期坚持下去,按照省法院“一个中心、‘四室’功能、两个格局”的总体思路,实实在在地抓出成效。要把机制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建立起内外衔接、登记统计、联席会议等制度体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选择最适当的方式解决纷争,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诉调对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充足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特别是去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我省法院收案数量大幅攀升。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已经收案39 万件,结案 19.7 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4.3% 和6.8% ,面临的办案压力前所未有。为避免出现解决了“立案难”又形成“审理难”的局面,省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在全省基层法院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与省综治办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工作部署和《实施意见》,各地法院积极行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级综治办统一协调组织的领导机制。截至5月底,全省各基层法院和所属人民法庭,都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打造了“一个中心”,即“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了“四室”,即指导分流室,对到人民法院准备起诉立案的当事人进行法律辅导、 细算诉讼风险“ 五笔账”,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室,为派驻或聘请的调解员提供场所,开展调解工作,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行业调解室,逐步完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解决机制;法官工作室,开展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小额速裁、简易程序案件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督促程序案件办理、委派(托)调解和立案保全送达等工作;司法确认室,对人民法院委派(托)的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依法予以确认,对人民法院委派(托)以外的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也及时受理,依法确认。通过一个“中心”和“四室”建立了内外衔接、繁简分流、科学高效、多元便捷的诉调对接机制,形成了人民法院解决矛盾纠纷的“三个一”格局,即一部分诉前分流解决,一部分在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解决,一部分由审判部门审理。

在工作机制方面,要求凡当事人到诉讼服务大厅申请立案,导诉员要将当事人一律先引导至指导分流室,由辅导法官按照“四心工作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诉讼风险评估,与当事人细算诉讼风险“五笔账”。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分流到调解室或其他调解组织;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分流至法官工作室速裁快审;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案情复杂的,导入诉讼程序转业务庭审理。同时为防止出现虚假诉讼等情况,要求辅导法官坚持与当事人见面沟通,当面了解案情、倾听诉求,审查甄别。

此外,要求各级法院建立登记统计制度,对每天接待、指导、分流、调解、速裁、确认等工作进行登记,将信息详细录入诉调对接系统,定期统计、分析、通报、考核;完善内外衔接制度,健全完善委派调解或委托调解机制,畅通委派、委托调解流程,加强沟通协调,明确权责义务;完善与立案登记制的对接机制,处理好诉调对接与立案登记制的关系,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委托、委派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应当立即转入立案程序,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权;探索建立鉴定评估前置、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律师参与调解、调解与速裁衔接等机制,构建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

同时,为确保诉调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省法院将把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月将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省通报。上级法院除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外,对机制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各级综治办将把该项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考核,将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和诉前调解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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