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须知之当事人起诉应当提供下列基本证据
  • 作者:立案庭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是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还应提交其基本的工商登记材料。

  4、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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