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 作者:执行局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关于龚保磊与刁存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刁存法的位于郓城县黄堆集乡刁庄村的胜豪编织袋厂的机器设备及厂房一宗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郓城胜豪编织袋厂的机器设备及厂房一宗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刁存法

    拍卖机构名称:山东新大新拍卖有限公司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0530-5312966

      2015年12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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