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191民初94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鲁0191民初944号之一 

王玉顺、迈森医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投泰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信懿达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新丝路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孟伟、王玉顺、河北冷科特种装备有限公司、迈森医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投泰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丝路(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中青国发控股有限公司、山东信懿达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华创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双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鲁0191民初94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定要点:驳回原告山东华保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承 办 法 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

联系人:宿盼盼                电 话:0531-8887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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