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鲁0191民初1227号
山东百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赛纳陶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百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草山岭社区居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鲁0191民初12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驳回原告济南赛纳陶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山东百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草山岭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76712.68元及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二、驳回原告济南赛纳陶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