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鲁0191民初4209号
山东路成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原告冯慧与被告山东路成广告设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鲁0191民初4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驳回原告冯慧的起诉。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