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叶建国、山东口十木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俊香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191民初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