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罪犯刘凯庆,2022年3月1日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现刘凯庆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审查,罪犯刘凯庆于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5日在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右肾透明细胞性肾细胞癌、左肾囊肿等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可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本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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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