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刘明燕, 2024年8月9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现刘明燕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审查,罪犯刘明燕于2025年4月24日在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检查出怀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可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本院反馈。
联系电话:0531-88896530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