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特刊 从部队到法院,退役军人不变“英雄本色”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02日

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等常态化工作,对于工作人员的意志品质,有严格的要求。在济南高新法院,有这样一群退役军人,他们将从军时的钢铁意志,带入到法院的日常工作中,真正延续了“英雄本色”!

从部队到法院,虽然角色变了,但不变的是对党的忠诚,是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忠诚为民: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郭瑞栋,2013年转业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经公开遴选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同年5月,他成为该院一名员额法官。入额当年8个月时间,他就“一鸣惊人”,审理案件近500件,被高新区法院考核为优秀。

根据工作分工,郭瑞栋主要负责承办劳动争议、劳务纠纷等案件,面对复杂多样、当事人争议矛盾尖锐、适用法律法规庞杂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他始终秉持耐心、恒心、诚心、公心“四心”,面对每一位当事人,处理每一桩案件,让公平正义的温度可触可感。

三级法官郭瑞栋

一次,某国有企业因企业改制裁减部分员工,该企业与员工因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等问题发生纠纷。该企业与员工均不服仲裁裁决,陆续诉至高新法院,接手案件后,郭瑞栋迅速带领团队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审查。审查中,他了解到该案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较大。为此,他第一时间将案件处理意见向法院审委会汇报。

在多次调解无果后,为更好维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使双方彻底化解纠纷,郭瑞栋就企业日常考勤管理、带薪年休假制度及离职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相应的司法建议书。

该企业在收到建议书后,针对整改方案,同意继续与员工协商,争取尽早化解纠纷。一场普法,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辖区良好营商环境。

战“疫”一线:跃动着他们冲锋在前的身影

济南高新法院综合行政团队负责人李剑,也是一位退伍老兵,他发扬“冲锋在前、责无旁贷”的部队精神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不畏艰难、不计得失、不讲条件,主动承担起监管重任,做好应急值守,坚定信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综合行政团队负责人李剑

2020年2月,他被抽调到疫情第一线。每天与机场对接工作,他总是第一时间到达,对送往各指定传染病医院人员进行确认,常常工作至深夜,确保安全无事后及时上报信息,为战胜疫情尽职尽责;后期,他又进入机场,24小时对进港旅客逐一登记、排查、引领一万余人次。

今年4月,战“疫”号角再次吹响:李剑再次带领队友24小时在宾馆坚守,凌晨组织隔离人员有序入住,时间长达一个多月。在他的带领下,志愿者分工协作,通过网络为大家提供在线服务,包括核实情况、征集需求、数据汇总、安抚情绪等,志愿者们配合默契,精细化管理让隔离人员倍感温暖。

值守期间,李剑意外发现一名独自隔离的13岁少女,职业的敏感性,让他继续追问这名外地女孩的来历。后来,众人才发现女孩系在网友带领下,瞒着父母从贵州来济,不料遭遇疫情隔离。在与女孩父母紧急联络后,经两地警方联手,最终女孩安全返回贵州老家。

曹晨星,是高新法院执行局的一名书记员,曾服役于英雄部队“临汾旅”,退役后来到法院工作。今年4月,看到领导发出的招募志愿者的通知,他立刻与社区联系,带着单位出具的证明马不停蹄回到院里,和小伙伴们一起踏上了“志愿防疫”道路。

执行干警曹晨星(右二)与战友们

由于人手短缺,曹晨星负责整个封控楼的值班工作,并上楼协助医护人员给封控楼住户做核酸信息采集。每天需要挨家挨户敲门采集信息,这栋楼18层一共57户,近百人。在岗值班时,曹晨星协助社区准备第二天采集核酸用到的物资,根据每栋楼的住户和人数分别装到一个个袋子里,为医护人员和信息采集员提供便利。

曹晨星说,看着满满一大箱的试管,还有一包包的贴纸,真心让他感受到“逆行者”的不易,也为自己是其中的一员感到骄傲和自豪。

同样参与战“疫”的,还有法院的综合助理魏加友,通过车辆运输,日夜为奋战一线的法院志愿者提供后方补给;今年4月刚从“国宾护卫队”退役的卢意,来到高新法院的头一个月,就穿上防护服当上了志愿者,用他自己的话说,“没有任何不适应,只不过换了一个‘战场’。”

“利剑破冰”:当场过付50万元赔偿款

法院的执行工作难度大,也是对意志的一种磨砺,这其中,也不乏退役军人的身影——

“谢谢你们,没想到这么快能拿到这么多赔偿款!”收到50万元赔偿款的张女士非常感动。

该案的执行,也是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展“利剑破冰”涉民生集中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正是退役军人张云强。

执行干警张云强(右二)在执行现场

案件中,老人张某在某餐饮店包间就餐,因食用木炭火锅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子女将该餐饮店、经营者贾某等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济南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餐饮店赔偿张某子女各项损失合计83万余元,经营者贾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济南中院、山东高法经审查后依法驳回了被告的再审申请。因被告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负责该案的张云强约谈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未履行原因,了解到餐饮店经营者贾某表示对张某的意外去世,感到万分悲痛,但因餐饮店经营不善,一时难以凑齐全部款项。通过张云强的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做工作,贾某愿意以分期的方式支付款项,申请执行人也当场表示可以分期支付。

随后,被执行人凑齐第一笔赔偿款50万元,在法院当场过付现金50万元。申请执行人清点后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该案得以和解并长期履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