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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法院:异地执行不惧艰辛,多年抚养费终得解决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新年伊始,平阴法院执行干警加快办案节奏,强调“立案立执”,利用信息化手段、压缩流程节点用时,跑出办案“加速度”,13天执行完毕一起异地执行的抚养费案件。

  案情回顾

  刘某与朱某曾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经平阴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随刘某生活,朱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按期支付抚养费至其女独立生活止。但判决生效后,朱某迟迟未履行法院判决,拖欠孩子抚养费八年有余。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点滴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韩天宇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无财产,电子送达虽已签收,但未按传票日期到庭。朱某现任配偶名下有银行存款8000元。经了解,朱某一直在淄博打工,为更好尽快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经多方查找,执行干警锁定朱某打工位置后随即赶赴淄博,与朱某见面。经调查,朱某因投资经营失败,已于去年将淄博的房产出售用于偿还欠款,目前跟随别人打工,居住在打工的厂房中,每月收入不固定,多张信用卡逾期。其再婚后又生育两个孩子,妻子无工作,在平阴老家看护孩子,父母年事已高需要赡养,确无能力一次性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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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干警思量再三,既要保证被执行人与前妻婚生女的生活费得以实现,又要保障被执行人现在家庭的正常生活,遂决定改变就案办案的传统模式,在摸清朱某的生活状况和个人性格后,进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朱某现任配偶同为母亲的角度进行劝解。最终,朱某现场支付抚养费8000元,并与对方签订执行和解长期履行协议,还承诺今后会按时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此案得以圆满执结。这是平阴法院持续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又以成功案例,以实实在在的司法实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结束语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必须予以履行。若拒不履行,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真的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不仅伤了“面子”,还会伤了“孩子”,请不要因为逃避责任,而损坏了自己的信用和辜负了孩子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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