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传真

【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实践】交通事故毁家庭,法官调解止纷争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近日,平阴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双方家庭不仅要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还要因此对簿公堂。面对双方家庭的不幸,承办法官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亲情感化人心,采取人性化办案方式,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以调解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真情化解了这起纠纷。

  案情回顾

  640 (2)

  张某与妻子孙某系再婚夫妻。张某无亲生子女,其父母也已去世多年;孙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其女儿在孙某与张某再婚时已成年。2022年10月某日,张某搭载妻子孙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驶至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及同乘妻子孙某当场死亡。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次要责任,乘车人孙某无责任。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夫妻二人双双遇难,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烟消云散。痛失母亲后,孙某女儿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在处理完与肇事车主刘某的赔偿事宜后,其认为母亲的死亡主要是由于张某的违规驾驶所导致,张某理应承担母亲的死亡赔偿责任。因张某已在事故中死亡,孙某之女遂一纸诉状将张某的三位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对母亲孙某的死亡进行赔偿。

  调解点滴

  640

  项茂勇   平阴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项茂勇鉴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同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作为家属都承受了巨大的伤痛,认为本案如果生硬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伤害两方感情,所以一直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

  承办法官多次进行现场调解,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意见,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及时解决问题远比发泄情绪更重要。最终孙某的女儿与被告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还对张某和孙某夫妻两人遗留的存款和房屋进行了合理分配,妥善处理了遗产继承问题,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的潜在纠纷和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该案通过庭前调解快速结案,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最大程度上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巩固亲情,维系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有效的定纷止争,将伤害降低到最低,实现了情理法的融合。

  在后续工作中,平阴法院也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高效化解各类纠纷,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兼具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

版权所有:平阴县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电话0531-87712368 邮编:25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