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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法院关于离婚执行案件的统计分析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03日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离婚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离婚执行案件也水涨船高,呈上升趋势。近日,商河县法院对2011年至2015年5月的离婚执行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找出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2011年至2015年5月,商河县法院共受理离婚执行案件357件,占全部件执行案件(3792件)的9.41%。主要呈以下特点:

  一是离婚执行案件数呈上升态势。离婚执行案件逐年增加。2011年,离婚案件数39件,占全年收案数771件的5.06%。2012年,离婚案件数63件,占全年收案数939件的6.71%。2013年离婚案件数93件,占全年收案数849件的10.95%。2014年离婚案件数100件,占全年收案数1236件的8.09%。2015年离婚案件数62件,占2015年1-5月份收案数742件的8.36%。

  二是离婚执行案件中以申请抚养费和个人财产为主。2011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申请抚养费的共19件,占48.72%;申请个人财产的共17件,占43.59%;申请彩礼款的2件,占5.13%;申请探视权的1件,占2.56%。2012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申请抚养费的共21件,占33.33%;申请个人财产的共36件,占57.14%;申请彩礼款的4件,占6.35%;申请探视权的2件,占3.17%。2013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申请抚养费的共41件,占44.09%;申请个人财产的共39件,占41.94%;申请彩礼款的8件,占8.60%;其他占5.37%。2014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申请抚养费的共51件,占51%;申请个人财产的共28件,占28%;申请彩礼款的8件,占8%;申请探视权的2件,占2%;其他的占11%。

  三是离婚执行案件执结率较高。2011年-2015年5月份,离婚执行案件共收案357件,执结308件,占86.27%,未执结49件,占13.73%。

  二、问题及成因

  一是案件执行难度较高。首先,被执行人难找。在2011年-2015年5月份的离婚执行案件中,“80后”离婚占较大比例。而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外出打工已成为时代潮流。这样,在离婚案件立案执行后,向“80后”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和报告财产令成为一大难题。即使公告送达,面对在外流动的被执行人,承办人也难以寻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其次,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在离婚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多为农民,无固定收入,致使案件难以执行。尤其是在返还彩礼的离婚案件中,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房产、车辆情况,也难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二是结案方式多为强制执行。在357件离婚案件中,无论是申请抚养费、分割共同财产类的案件,还是拉财产的案件,结案方式多为强制执行。这多与夫妻之间的矛盾有关。双方当事人从夫妻关系到法庭上的原告、被告关系,从相濡以沫到对簿公堂,往往积怨已深、针锋相对。而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案件的执行雪上加霜。承办人对双方的调解效果甚微,只能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

  三是当事人情绪易激动,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结婚上的花销也越来越大,订婚、结婚的彩礼钱也越来越多。这给男方家庭带来极大的负担,特别是在农村,男方往往因为结婚而四处借钱,欠下很多外债。而短暂的婚姻却不能弥补高额的彩礼成本。面对因结婚而产生的“赤字”,申请执行人往往心理焦虑。一旦在执行过程中,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更易情绪激动。此外,有的申请执行人不够理性、缺乏法律常识,往往把不能尽快执行原因归结于法院,甚至不断上访、缠访。

  三、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与双方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把婚姻当儿戏有关。因此,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首先,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通过送法到社区、送法进村、送法到集市等活动,宣传《婚姻法》等法律,提高人们对《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其次,加强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等多种形式,利用典型案例,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成通俗易懂、生动的案例故事,实现寓教于乐,在读故事中提高人们的的法律意识,从而学法、懂法、守法,用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社会陋习的发生。

  二是增强法官的业务素质。面对离婚案件难执行的特点,要注重提高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针对离婚执行案件的特点,加强执行人员之间的交流。通过交流,开拓执行人员的思路,集思广益,打开案件执行的局面,为案件的顺利执行夯实基础。此外,很多当事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只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论被执行人的经济能力如何,自己的诉求就一定能够得到满足。为改变当事人的错误认识,执行人员应做好讲解工作,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强化申请执行人的责任意识。在执行工作伊始,执行人员就应向申请执行人做好讲解工作,告知其执行风险。即,如果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而法院依据法律程序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是强化执行力度,讲究执行方式。针对离婚执行案件的特点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执行工作,讲求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将各项执行措施落到实处。对待申请执行人要有耐心,耐心做好案件执行的解释工作,化解申请执行人的激动情绪,使其了解自己应承担的义务,维护社会稳定;对待被执行人要细心,不放过任何一点执行线索,理清思路,争取早日结案。

  四是做好联动协调工作。面对离婚执行案件难执行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优势。在农村离婚执行案件中,通过当事人共同尊重的、威信较高的亲属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对其做思想工作,减少冲突,达到互体互谅,从而化解矛盾,使案件可以顺利执结。

  (执行局  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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