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法院“三提高”打造优秀人民陪审员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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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20日 | ||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人民陪审员作为调解员、协调引导员、监督员、执行员、联络宣传员在法院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商河县人民法院以三项举措保障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的职能,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一、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专业水平。一是印制涉及婚姻家庭、合同、医疗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书籍册子分发给人民陪审员,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二是定期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专题法律法规讲座,由人民陪审员与法官面对面的交流,提出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由法官现场答疑解惑,加强人民陪审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三是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广泛开展庭审观摩、现场开庭、法官点评、法官帮带等方式,从开庭的查证、组织、质证、引导、合议等各个环节入手,让陪审员熟悉、了解、驾驭庭审。四是积极配合落实上级法院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网络的影响力,建立商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微信群,通过积极发布法律法规解读、法官评析案例、法治动态等内容为人民陪审员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并且鼓励人民陪审员多发言多提问,以学习促进步,以交流促提高。 二、加强管理,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责任感。一是制定了《商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陪审员的工作职责,细化落实了陪审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分类管理与考核。建立人民陪审员资料库,根据陪审员知识结构、参审方式,科学划分分为普通型和专家型、兼职型和全职型,分别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绩效进行排名、表彰和奖励。三是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联系会议,邀请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决策、队伍建设、案件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在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放置人民陪审员花名册,将人民陪审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擅长领域等信息公示,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进行报道,使人民陪审员履职全程在阳光下,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大投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待遇及履职荣誉感。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的补助由过去每案三十元的标准提高至现在每庭五十元的标准,把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和审判活动所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都纳入办案补助范围。二是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办公场所的投入,改善办公环境,添置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订阅多种法律杂志报刊,切实让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陪审工作产生认同感。三是对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双管齐下,充分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四是重视对我院人民陪审员的宣传。一年来发表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稿件十余篇,树立了我院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增强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荣誉感,同时也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积极影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认同。(高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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