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借款真假难辩 智慧法官巧破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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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8日 | ||
一张女婿与前妻起诉离婚之后在岳父家打的欠条,其岳父起诉后,女婿矢口否认借款事实不存在,说明欠条是求其夫妻和好在岳父家人的胁迫下打的,而岳父声称此款早已借出,是女儿起诉后让女婿补的欠条。这桩看似扑朔迷离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法官最终是如何破解的呢? 2013年11月,温霞(化名)向商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与丈夫张涛(化名)离婚。就在开庭前五天,张涛应家人要求前去岳父家请求与温霞和好,有什么条件都可以答应。岳父家人遂要他写下欠一万元欠条方能同意。欠条打好之后,温霞却带孩子离开,张涛方知受骗,但悔之已晚。 在离婚过程中,温霞曾主张要求张涛返还借其父亲的款项一万元,因此款说法扑朔迷离,难以认定,法院决定另案处理,双方离婚,婚生男孩随女方生活。离婚之后,温霞之父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涛返还借款一万元。 再次接到起诉的张涛对此非常气愤,他认为这笔“子虚乌有”的借款岳父却紧追不舍太让人匪夷所思。他向法庭详尽说明了欠条的形成过程。他说,2013年11月27日,我再想叫温霞母子回家。我表明和好诚意,对方就让我写保证书,还说要一万元。为了破镜重圆,我也同意了。可是我当时没带这些钱,就和他们说好话。但他们提出让我写个欠条,我才写的。写完之后,温霞还是不跟我回去,我情急之下和她家人吵了起来。没想到,这是她家人给我设的“陷阱”。本来我是来叫媳妇,搭上了几百元的东西,媳妇没叫来,而且还让她家人把我骗得很惨。再就是,对这笔所谓的“借款”,他父女俩说的用途都自相矛盾。离婚案件中,温霞说此借款是用于我们买车和电脑,这是根本没有的事;在本次诉讼中,温霞之父又说借款是为了我在济南作生意资金不足,更说明该借款根本不存在。 一边是字迹工整的“书证”,一边又看似在情理之中的“推理”,这让从事多年民事审判的闫晓玲庭长一时难以下判。从证据方面,判决张涛返还借款一万元无可非议,但是,从张涛近乎冤屈、悲苦的倾诉中,她又有些不忍。如何让双方当事人心理平衡地接受一种“公平”的结果呢? “夫妻共同债务!”苦思冥想几天的闫晓玲突然在脑海中蹦出这样的法律术语。也就是说,就是法院判决要张涛偿还这笔款,此款也应有温霞和张涛两人共同偿还,因这笔借款是他们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判决之后,张涛还可以起诉温霞偿还一半。在这种前提之下,共同做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说不定就能“水到渠成”。 对张涛来说,你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打欠条的法律后果,所以,你尽管可能有千般委屈,证据在人的手中,你应该承担败诉的后果。何况,你的孩子由温霞抚养,可以权当追加的子女抚养费。而对温霞之父来说,你现在要求他偿还这一万元,张涛还可以再起诉你的女儿偿还五千元,所以,还是降低一下标准,给出一个合理的数额,别因这点小钱而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就这样,经过闫庭长和风细雨的反复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双方也都找到了自己的“心理和法律平衡点”,最终共同达成偿还3200元的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 由此我们想到,作为一名法官,在办理的案件中虽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但还要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只有将娴熟的法律技巧与内心的道德良知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健全的司法品格,让我们的社会更温暖。(陈宜森、杨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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