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邻里多年积怨 法官一朝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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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21日 | ||
河南孙村的王老汉,最近有件烦心事,越想越生气,前几天刚刚整理好的承包耕地,又被地邻张某侵占一垄多,每年换季整理地时,张某总是有意无意地将两家之间的地界向他这方移动,更令他气愤的是裁在自己地里的一棵杨树也圈到他的地里,为此王老汉多次找到张某,要说清楚地界的事,结果每次都是不欢而散。 思来想去,王老汉忽然想起,电视上说现在实行“登记立案”了,我是不是可以去登记处理呀。于是,王老汉打听着来到县法院立案大厅。要求起诉张某,停止侵占他的承包地,恢复两家地界原址,杨树也物归原主。 商河法院立案庭法官热情接待王老汉,仔细询问相关情况,先对基本情况予以登记,并告知他如果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随后向庭长汇报。庭长与立案法官仔细探讨此案案情,认为该案在形式上符合立案条件,但是在审理过程中不但会存在一定的困难,而且双方当事人是同村邻居,如果对簿公堂,会使双方和气大伤,也许会更加剧双方矛盾。 于是,立案庭决定及时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安排有丰富审判经验的牟法官办理该案,牟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与王老汉面对面的拉起家常。牟法官就事论事,和王老汉分析起案件情况,假如通过实地丈量可以大体确定土地的边界,但在丈量过程中会存在误差,另外田间地头的树木,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很难确权,因为树木有的是村民种植,有的是无人种植自然生长的,所以一旦双方产生争执,不好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所有权。所以说“诉讼有风险,立案需谨慎”。从另一个方面看,邻里之间的纠纷特别琐碎,有时事不大,但处理起来却不是泾渭分明,非左即右,进入诉讼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有时不但解决不了纠纷,反而会使矛盾加剧。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如果处理好关系,对双方都有利,而处理不好,会两败俱伤。 就这样,牟法官充分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分析利弊,诉讼并不一定能达到其要回土地及树的目的,反而会使邻里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而一旦败诉,其与对方则连协商的机会也失去了。所以最好通过调解解决,即不伤邻里和气,又可能解决纠纷。王老汉听后觉得在理,连连点头,愿意接受调解。 做好王老汉的工作,牟法官稍稍松了口气,但他知道还有一块硬骨头要啃,就是张某。牟法官来到河南孙村委会,与村委会书记、主任进行座谈,村主任介绍王老汉与张某的家庭及承包地纠纷情况,牟法官通报王老汉的思想转变情况,共同商讨了如何做张某的工作,争取化解双方积怨。村主任把张某叫到村委会,牟法官还是用拉家常的方式,询问张某的家庭及收入情况,张某也承认自己由于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重,总是想方设法增加收入。牟法官先讲了一个故事,名字《三尺巷》,清代有个大学士张英在京城为官,家中与邻居因宅基闹纠纷,其父写信让他为家中撑腰,张英收到信后,遂回信“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看后,自感惭愧,主动让出三尺,邻居知道后,也深受感动,也让出三尺,就成了有名的六尺巷。张某听后若有所思。牟法官趁热打铁,委婉的表述王老汉的想法,又进一步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换位思考,邻里间要多一点谅解与宽容,尽可能化干戈为玉帛,否则闹到法庭上,不但双方都会颜面扫地,最终,直闹到“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境地。终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村委会叫来王老汉,双方达成调解,张某今年的庄稼已经种植,等收完庄嫁,通过村委会重新丈量确定边界,树在谁的地里就归谁所有。一起积怨已久的纠纷就这样解决了,王老汉的烦恼事削除了。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虽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立案门槛降低了,但同时当事人的诉讼风险也加大了。商河法院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同时,更在强化便民诉讼服务,充分告知诉讼风险,完善登记引导与诉前调解对接上下功夫,引导当事人在诉讼和非诉讼之间进行理性选择,这样,既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又确保当事人以便捷、高效和实惠的方式实现自己的诉求。同时,为法院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审判资源尽上一份力。(陈霜梅 沈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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