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济宁高新区法院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 ||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高新区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誓、“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宪法进校园、法治宣传等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宪法宣誓活动 12月4日上午9时,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国旗入场、奏唱国歌后,高新区法院全体员额法官在党组成员、副院长朱秀平的带领下,郑重地举起右手,拳心朝前,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全体法官用铮铮誓言表达了对宪法和祖国的忠诚,向党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向宪法宣誓,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法官们纷纷表示,将铭记誓言,筑牢政治忠诚,依法履职尽责,捍卫宪法尊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送给孩子一束法治的光”宪法进校园活动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为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12月4日国家宪法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一级法官李赟走进济宁孔子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李赟法官以“与‘宪’同行,护‘未’成长”为主题,用生动易懂的语言讲解什么是宪法、宪法日的由来等等,并运用具体的法律案例带领同学们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系好未成年人第一颗“法治扣子”。 法治宣传活动 12月4日上午,在高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高新区法院联合区直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置在新世纪广场北区,高新区法院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架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1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30余人次,努力营造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氛围,推进“法治济宁”建设的深入开展。 此外,高新区法院还通过在立案大厅设置宪法宣传展区、大屏幕循环播放宪法宣传片的形式,让来法院诉讼的当事人能够近距离了解和学习宪法。 今后,高新区法院将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持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用实际行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责任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