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综合处在海南三亚举办“中国—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案例指导国内培训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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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4日 | ||
12月22日-25日,研究室综合处在海南省三亚市举办“中国—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案例指导国内培训研讨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到会并作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作致辞并对《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进行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主持了会议。来至全国20多家高中级及基层法院的法官学者共计70多人出席了本次国内培训研讨会。与会代表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起草过程与背景;指导性案例的体例和技术规范;指导性案例的司法运用若干问题;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理论届和实务届代表对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台的《案例指导工作规定》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大家认为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里程碑,对加强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指导,弥补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不足,确保司法统一,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作用。 胡云腾主任最后总结时强调指出,在研讨会上许多法官和学者都建议案例指导是一件好的事情,但要把指导全国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的广大法官正确使用案例这项浩大的工程完成好,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制度和措施。在这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应当发挥好自己的优势,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案例指导制度方面发挥独特作用。还要研究如何通过指导性案例的培训工作,培养法官的案例意识,提高法官查找和使用案例的职业本领,规范法官查找和使用案例的方法。更要研究案例指导工作在统一法官裁判思维中的重要作用,研究法官的裁判思维与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机衔接起来的方式方法,从而最大限度发挥案例指导工作的作用。因此,下一步必须在认真总结今天大家发言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完善和规范案例指导工作的措施,制定科学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为规范案例指导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方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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