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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在重点调研课题座谈会上强调 把握大局民意 着力推动审判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4日

  2009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重点调研课题(部分)中期检查座谈会,指导、督促和检查非监禁刑适用和量刑程序改革课题的工作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听取了九个课题组的汇报。

  张军指出,利用中期检查的形式来督促和确保重点调研课题质量的提高非常必要,要严格遵循重点调研课题申报书的具体要求,继续积极地推进或者作出必要的调整,确保课题能够保质按时完成好。

  张军强调,法院调研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坚持两个具体原则:一是求真务实原则,做到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应立足于本地特点和实际,尊重司法实践和司法规律,以得出正确的结论和观点,切忌人云亦云,一知半解。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要正确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国外的理念观点与国情的关系,重点调研课题研究与实践转化、引领和指导司法实践的关系。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实务与学术的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良好的合作和双赢的效果。二是地域特色与全国大局的结合,要充分反映和体现本地的问题、经验和方法,同时要有全局的观念,掌握全面的情况,形成更有针对性的结论,提出更有指导性的解决思路。

  张军强调,调研工作要注意两个把握:

  一是把握好大局,调研工作要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和中国的具体国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二是把握好当前司法环境、社情民意、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实际状况。要做到两个着力:一是着力于推动审判、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处理好承担重点调研课题与推动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切忌“两不搭界”和“两层皮”。重点围绕完善立法、制定司法解释、创新司法观念、促进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方法与建议。二是着力于理论建设,要强化理论对法官的武装和对实践工作的指导,以确保调研工作上层次和上水平。

  责任编辑:方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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