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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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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30日

诉讼费用

打官司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案件受理费可以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引起的官司,诉讼费用是按照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对于诉讼费用的缴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此,我们为您提供一个速算的公式:

级数

标的数

费率

增加数

1

不超过1万元

50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0.025

-200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0.02

300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0.015

1300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0.01

3800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0.009

4800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0.008

6800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许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的幅度,按件缴纳。法律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例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300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财产保全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您在诉讼之前或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关于保全费用请您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级数

标的数

费率

增加数

1

1000元以下或不涉及财产

30

2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

0.01

20

3

超过10万元以上的

0.005

520

4

超过100万以上的

最多不超过5000元

 

执行费用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也需要交纳一定的执行费用,请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级数

标的数

费率

增加数

1

没有执行数额或价款的

50-100

 

2

1万元以下的

50

 

3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

0.015

100

4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

0.01

2600

诉讼费用的缴纳

如果您是一审案件的原告,您必须在接到法院缴纳诉讼通知之日起7日内缴纳,这笔钱是您预缴,如果您不按照法律规定如期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将按撤诉处理。同理,上诉案件也是如此。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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