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济宁两级法院大力探索关联企业破产重整 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
济宁是全国较早开展关联企业破产的地区,在全国第六届破产法论坛作经验介绍。近年来,济宁两级法院以《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为原则,不断探索创新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审判。2019年以来受理11件关联企业破产案件,涉及企业37家,特别是2020年以来,先后对山东华金集团等八家公司、齐鲁特钢等四家公司两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破产重整成功,前者已获评山东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两起案件共吸引投资金额7.8亿元,安置职工13400多人,化解债务82.6余亿元,盘活了土地3997亩、厂房59万平方米,释放炼钢产能45万吨,造纸产能35万吨,保留了生产资质,解除了环保压力,实现了企业整体脱困重生,凸显了破产审判的制度功能与社会价值。主要做法: 一是依托府院联动,形成多方合力。党委政府支持是推动破产工作的根本保证。对重大案件,均成立了由辖区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力高效化解破产事项。破产合议庭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吸纳有土地、财会、劳动关系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弥补法官在专业领域的知识欠缺。 二是合并路径多元,多方组织听证。企业合并破产路径多样,如华金集团案实行一家企业先进入重整程序,再将关联企业纳入的两步走战略,齐鲁特钢案则是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申请、执转破程序各自启动一企案破产后,又纳入一家企业合并破产。合并听证会通知所有利害关系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为减少参会人数、节约参会成本,法院给予债权人是否参会选择权,在通知和公告中载明,对合并重整无异议的可以不来参会。 三是坚持公开竞选,选优配强中介机构。出台专门文件,组建评选组,在管理人和审计评估机构的选择上,均采取公开竞选的办法。例如,齐鲁特钢案管理人竞选从全国26家报名的知名的中介机构中选任。重大案件选任顶级管理人,即保证了工作能力和效果,又为本地法院和管理人提供了学习交流机会。 四是多渠道招募投资人,创新债务清偿方式。坚持市场化导向,多渠道宣传招募战略投资人。首先是利用管理人资源优势,推介破产企业;其次是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破产企业资产,再者是依托政府招商引资,招募洽谈产业投资人。最终,华金集团采取“清算式”重整方式招来投资人。在债务清偿上,齐鲁特钢案创造性的运用“现金清偿+以股抵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债权人的整体清偿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确保重整计划草案高票高比例通过。 五是主动汇报交流,吸收先进经验。对破产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多次层报省院,听取指导意见。同时积极向兄弟法院学习,借鉴好的做法与措施。例如:为方便债权人、提高表决效率,在部分事宜的表决上实行书面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表决票的设计上增设“同意由法院裁决”选项。在破产财产解封上,经告知仍不解除的,法院径行裁定解封,确保破产进程。 |
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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