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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环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 作者:曲阜市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2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鲁高法办〔2020〕1 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关于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环境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机
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生动展现山东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弘扬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
省法院举办了山东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环境典型案例评
选活动。在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
评选活动已圆满结束。
本次案例评选分为推荐报送、初步筛选、网络投票、专家评
审四个环节。各中院推荐报送案例 121 篇,经初步筛选确定 25
篇案例,通过“山东审判”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投票,并由省法
院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和 9 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
审组进行了专业评审。根据网络投票和专业评审情况,在评选出
十大典型案例的基础上,选出获奖案例 15 篇,其中一等奖 3 篇,
二等奖 5 篇,三等奖 7 篇;评选出组织奖 3 名,优秀案例编辑 12
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典型
案例的组织、发掘和撰写工作。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典型案
例在法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良好社会风尚中所起的作用,
不断提升案例编写水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带动审
判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附件: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环境典型案例评选
活动获奖案例、单位和个人名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15 日
附件
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净化社会环境典型案
例评选活动获奖案例、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等奖(3 篇)
柳孔圣诉刘德治侵犯名誉权“踢群第一案”
朱永君等 31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尼莉莎”轮船舶扣押案
二等奖(5 篇)
赵树森“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
罗地亚公司、第一稀元素株式会社与淄博加华新材料公司稀土化
学领域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马志刚、山东金岭公司等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
常海洋等 11 人利用“金融一体机”电信诈骗案
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 57 家公司合并重整案
三等奖(7 篇)
微山县汇能光伏电站公司诉微山县政府等行政强制执行及行政赔偿案
孙夕庆申请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
郭智先等 3 人组织领导“东岳灵芝”传销活动案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与日照禹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系列执行案
运用行政审前和解机制化解云溪庄园大棚房系列纠纷案
洪业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9 家企业合并重整案
孙英华故意伤害案
组织奖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优秀案例编辑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逊航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燕萍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祥英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户凤英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孔艺衡
青岛海事法院 张波
莱西市人民法院 邴兴飞
莱州市人民法院 童睿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吉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军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曲俊鹏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温贵能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科 2020年1 月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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