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庭】汶行共赢 |汶上县人民法院探索跨区域府院联动实质解纷“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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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近日,汶上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跨区域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收公告的案件,实现了异地行政纠纷多元化解。 本案是一起原告起诉要求确认被告某镇政府相关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在梳理案情后发现原告请求确认违法不是目的,其真正意图是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原、被告均不属于汶上县辖区的当事人或行政机关,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潜在社会影响,若一判了之,可能会对地方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避免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主动创新工作思路,突破地域限制,探索异地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异地行政机关,通过梳理双方诉求、找准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方案等全链条一体化方式,迅速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有效沟通平台,让原告“愿意调、放心调”,推动被告某镇政府“主动调、积极调”。 一方面,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原告对征收补偿范围、标准、数额使用正确的法律依据,降低不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积极性,寻找“最大公约数”,不断向双方充分分析案情、明理释法,逐步缩小双方对于补偿金额的争议差距,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近年来,汶上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和解思维贯穿行政审判工作始终,通过发挥府院联动优势、聚合行政调解资源、挖掘调解示范功能,逐步形成了一套“共建、共治、共享”为关键词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机制。 下一步,汶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行政审判工作案件的实质性化解,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激发 “汶行共赢”品牌释放的联动效能,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探索行政争议化解的最优解,实现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和长远治理,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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