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校园安全先议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5月8日,兖州法院联合区教体局举行校园先议办公室授牌仪式,在东方中学、实验初中、实验高中附属学校、技师学院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团区委、区妇联的相关领导、授牌学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仪式。
活动现场,兖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文丽作致辞,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庆瑞介绍教体系统法治工作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情况,二人一同为校园先议办公室授牌。
授牌仪式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校园先议办公室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各方一致表示,将立足职能优势,强化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共同推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是兖州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对推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前端预防具有积极意义。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将依托学生信箱、校园法治工作室等渠道动态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在发现隐患后,法院联合公安、教育、学校等部门单位对校园欺凌、矛盾纠纷等问题进行分级干预、分类处置,实现从风险预警到化解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
此次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成立,是兖州法院推动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重要实践。未来,兖州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完善少年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为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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