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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信息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优秀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06日

  近日,省法院组织了全省优秀信息评选活动,我院信息《济宁市兖州区法院四举措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优秀信息。

  附:

  济宁市兖州区法院四举措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

  今年以来,济宁市兖州区法院加快办案流程,缩短审理时间,扎实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上半年该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0.2%,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一是坚持考核机制引导适用。增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法官业绩考评体系中的权重,细化考评指标,考评结果在每月中层干部工作点评会上予以通报,并将法官简易程序适用能力和水平作为下步司法改革法官入额的重要参考。二是坚持合力保障帮助适用。成立审判服务中心,将信息录入、同步录像等审判辅助职能一并纳入管理,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加强“法官工作室”建设,成立专门送达组,积极适用微信回复等简便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成功率。三是坚持审限警示督促适用。借助审判管理平台开展审限跟踪,将所有案件默认为简易程序,根据审限节点情况,自动发送绿、黄、红色预警,督促法官按时结案。实行超审限问责通报制度,对审限临界案件给予15日内结案提醒,15日内仍未审结的,对法官及所在庭室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四是坚持外树形象自觉适用。延伸法官对简易程序优越性的认识,力争一次送达、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尽力缩短办案周期,保证法官办案思路清晰、撰写文书说理透彻,减少当事人对司法不廉的质疑空间,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省法院《今日信息》2016年8月3日 2016年第51期(总第35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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