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一支部一品牌”的示范、引导和激励效应,努力将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融入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执法办案中,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邹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邹城法院推出党建品牌系列展示,今天展示的是:邹城法院矿区法庭党支部党建品牌“家和万事兴”。
品牌名称:家和万事兴
品牌背景
邹城法院矿区法庭党支部现有成员6人,有5名经验丰富的老党员与1名新党员组成。党支部班子战斗力较强,配备了一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并建立了规范完善的党员花名册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进一步规范了党员队伍建设,提升了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品牌内涵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推动家事案件审判改革,着力打造“家和万事兴”党建品牌。
“家”代表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也时刻提醒支部成员依法妥善处理家事案件,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和”代表礼之用、和为贵。和为贵是儒家思想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支部成员在家事案件办理时秉持和为贵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情理法交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万”是指万众一心、形成合力,支部积极推动构建家事纠纷多元机制,切实化解家事纠纷。
“事”代表“群众利益无小事”,全面保护当事人的身份利益、财产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情感利益,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兴”是指“家庭和、事业兴、国家强”,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特色措施
“家”在庭上,党建引领“聚人心”。定期组织党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庭里党员的思想动向与工作情况,特别是要讨论目前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在谈话过后,会收集支部党员反应比较多的问题,在党员大会上讨论解决措施。抓实党员经常性教育,分类分领域分层级,深入开展党章党徽党纪教育、党史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等支部党建活动。建立党员活动室,内部张贴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相关制度,内设学习交流园地、活动纪实模块,配备必要书籍、报刊和工作活动设施,满足支部党员的精神需求,把支部当成家,凝聚力量做好家事审判工作。
“和”归于好,注重修复家庭关系。积极化解家事矛盾,将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方法融入家事案件审判中。组建2个家事审判专业团队,由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法官专门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纠纷案件,年均受理案件500余件。通过更加专业的开展各类家事案件审理工作,不断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妥善处理了各类家事案件,化解了家庭矛盾,维护了家庭关系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
“万”众一心,整合力量加强联动。坚持源头预防、调解优先理念,按照“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参与、专业介入”的工作机制,加强多方联动,建立诉前调解中心,由2名经验丰富专职调解员,30名特邀调解员负责调解,搭建联动平台,形成家事纠纷化合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与妇联、民政、教育、司法、各镇街等部门的对接协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功能为一体。实行律师值班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调解,最大限度定纷止争。
“事”护权益,凸显司法柔情。推行感情调查、情感回归、亲情规劝、案后回访“四步走”,实现从单纯的案件审判向情感修复、亲情弥合转变。以“家、和、缘”为主旋律,采取家庭式装饰布局,设置家事指导驿站、心理疏导室、温馨调解室,称谓以丈夫、妻子、子女代替原告、被告,营造温馨、放松的空间氛围,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延伸家事审判工作社会辐射功能,共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形成浓厚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氛围。
“兴”风细雨,保护“少年的你”。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建立案后帮扶与救助等工作制度。联合市妇联等单位,对涉未家事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形成“党委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立足工作实际,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庭开放日”“家庭教育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积极引导教育青少年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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