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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中院举行第七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座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9日

  

  

  为强化新形势下司法权制约监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充分发挥特约监督员监督作用,推动建立常态化、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特约监督机制,6月27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第七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座谈会,聘请27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本届聘任的监督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代表,有市直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和基层群众,涵盖了经济、教育、科研、医卫、法律等众多专业领域,行业代表性强、社会覆盖面广。期望监督员们运用精深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的阅历经验,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法治宣传、舆论引导等作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百姓心声,及时传递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同时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法院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为全市法院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

  会议强调,要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上持续用力,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广开言路、开门纳谏,对于特约监督员反映的监督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要在积极搭建活动平台上持续用力,丰富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既要通过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座谈交流、参加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让监督员零距离监督审判执行工作,又要主动邀请特约监督员参与专题调研、重要司法文件起草等工作,建立起多维度、立体式监督格局。要在提升履职保障水平上持续用力,充分考虑各位特约监督员本职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全院联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为特约监督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推动监督履职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特约监督员一行察看了济宁中院新媒体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互联网法庭、督察工作平台等场所,观看了工作专题片,并听取相关工作情况介绍。4名特约监督员代表围绕行使监督权力、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发言,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并表示今后将以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和勤勉的态度立足本职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的“联络员”、司法的“宣传员”、正义的“传递员”,共同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济宁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涛出席会议并为新聘任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贵龙宣读聘任决定,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瑞山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受聘特约监督员和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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