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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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0日 |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0日在济宁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冯爱冰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工作落实年为抓手,忠实履行职责,狠抓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收案148672件,办结154212件(含旧存),标的额286.04亿元,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中院收案17766件,办结17360件(含旧存),标的额74.63亿元。 一、坚守第一责任,保驾护航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共审结刑事案件8813件,判处罪犯9858人。审结宣扬恐怖主义、涉邪教犯罪等案件39件,从重惩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1205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色情网络传播、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等案件71件。办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49件,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判处张西周等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34人。 二是深挖重惩黑恶犯罪。审结黑恶犯罪案件44件,判处罪犯38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45人。一审重刑率达36.7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对侯海涛、徐发庆、张红雷等23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等7项罪名,依法一审公开宣判。严惩“套路贷”等犯罪,判处财产刑2752.4万元。 三是推进法治济宁建设。坚持有案必立、诉讼必理,异地管辖比例达到35.62%,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967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032人次,到政府机关开展讲座25场,邀请执法单位旁听庭审、为行政部门点评败诉案件28件,提出司法建议65条,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5件,办理非诉行政案件1312件。 四是竭力做好维稳工作。接待来访群众6500余人次,81.5%以上的问题一次性得到解决。建立动态摸排机制,排查信访隐患566起。 二、立足中心工作,凝心聚力促进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犯罪案件83件。审理市场竞争、投资等纠纷22812件。审理税收、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案件38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资金34.6亿元。 二是严惩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稳妥审理金融借款、证券票据、担保质押等案件6723件,标的额116.14亿元。执结金融债权案件4064件,标的额30.66亿元。 三是引领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妥善审理涉企业纠纷40205件,审结快递物流、网络购物等新类型案件564件,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罪犯40人,依法审结凯赛生物商业秘密被非法窃取、蒙受2.5亿巨额损失案,判处侵权单位罚金五百万元、侵权人有期徒刑五年。依法制裁不正当竞争等纠纷947件,判决赔偿3392.71万元。 四是盘活资产提振发展信心。办理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41件,为企业节约破产成本231万元,吸引破产投资5.71亿元,消化债务53.52亿元,释放土地2587亩、房产31.33万平方米,安置职工7000余人。 五是攻坚克难建设诚信社会。执结案件50508件,到位金额118.48亿元。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到位资金6.67亿元。坚持全天候出警,开展突击执行328场次,出动警力5013人次。全方位围拦失信被执行人,查控房产、土地4346宗,查扣机动车3019辆,对13002名失信单位和人员,给予严格限制。依法判刑拒执人员24人,司法拘留1012人,罚款251.2万元。 三、践行为民宗旨,用心用情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健全特邀调解机制,与市妇联、市司法局、银行业协会等45家单位和15个律所协作,委派、委托、专职调解成功案件7645件。构建诉非衔接机制,两级法院全部建设“诉调对接中心”,在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部分村居社区设立服务点,调处纠纷12583件,司法确认771件,打造新时代济宁“枫桥经验”。 二是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网上立案95541件,网上缴费28848件。于11月份正式启动跨域立案改革,无论案件属于国内哪个法院管辖,在我市任何一家法院均可提交立案申请。改革以来,共提供咨询服务104人次,受理立案申请26件。 三是探索一体化诉讼流程再造。实行案件分流,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13类案件调解前置,成功调解2258件。突出简案快审,组建31个速裁团队,结案10830件,平均周期33天。坚持繁案精审,对疑难复杂案件“精雕细琢”、“靶向治疗”。自6月份启用该诉讼流程,结案57件,办理司法确认23件,理赔123.03万元。 四是健全一揽子民生保障举措。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发放救助金1340.1万元。妥善处置教育就业、生产消费、医疗纠纷13107件,审结房产买卖、房屋租赁案件4310件,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罪犯127人。审结农资及农产品买卖、土地征收等涉“三农”案件2398件。深化环境资源保护,对42名违法排污、跨省贩卖危险废物的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对241名非法捕捞狩猎、非法占用农地、盗伐滥伐林木的罪犯作出司法制裁,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判处罚金和修复费用200.94万元。 四、狠抓审判管理,牢固树立案件质效生命线意识 一是深挖办案潜力。统筹安排全年办案计划,15次召开办案调度会、推进会,结案同比上升19.88%,结案数居全省第5位,人均结案276.37件,居全省第5位,其中,高新区法院人均结案549.11件,居全省156个基层法院第5位,中院人均结案251.59件,是全省各中院人均办案最多和平均办案用时最短的法院。 二是完善办案机制。实施“精品工程”,评选精品裁判文书、精品庭审和精品案例124份。通过打出组合拳,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9.53%,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三是突出办案效果。调撤案件30442件。发挥人民法庭作用,田间调查,上门调解,村头开庭,25766件案件圆满解决。开展“近景式”法治教育,组织送法进校园、社区“家长课堂”88场,47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法庭,审结校园欺凌、寻衅滋事等青少年犯罪案件92件,对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的159名罪犯施以严厉刑罚。中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四是纵深推进改革。综合行政部门压减达到48.57%。坚持力量下沉,增选员额法官16人,其中,13人充实到县市区法院。11名员额法官依规退出序列,实现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修订《院、庭长办案实施办法》,院庭长共办理案件77509件,同比提高23.32%。新选任人民陪审员950名,总数达到1877人,参审案件19380件。 五、坚守初心使命,倾力打造孔孟大地司法铁军 一是锤炼忠诚政治品格。中院党组开门搞教育,列出8个专题深入调研,对43个检视问题和87条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坚决破除影响群众利益、制约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自觉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二是锻造过硬职业素养。部署“工作落实年”活动,送法进企业260场次,帮助143家企业“御寒过冬”、注入生机。开展岗位练兵,设立“济宁法官沙龙”,组织培训112期,培训1456人次。加强司法领域前瞻性问题研究,38篇理论文章获奖发表。 三是熔铸清廉司法本色。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督,组织明察暗访、专项督察152次。 六、树牢监督意识,诚恳接受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加强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视察、旁听庭审300次,办理关注案件35件,分四批邀请89名市人大代表,走进两级法院,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7次,审结抗诉案件34件,办理检察建议63条。深化阳光司法,上网裁判文书117479篇,庭审公开8863场。开展“向人民报告”活动,组织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58场,刊发稿件5712份,中院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中院新聘任28名特邀监督员,有力促进了我们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全市法院迎难而上,砥砺奋进,30个集体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齐鲁最美法官”等一批先进典型。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与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密不可分。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共同推动和见证了济宁法院司法事业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长期关心厚爱、帮助支持法院发展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个别人员办案质量效果欠佳,与党员干部的高标准相比,在司法理念、能力素质、作风形象、拼劲闯劲上还有差距,党组在抓班子带队伍上需要下更大气力。二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不健全,诉非衔接不顺畅,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新型办案模式正在构建,亟需凝聚社会合力,共同解决好群众诉求。三是员额制改革后,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职业保障不完善,必须用改革的思维,解决好改革后续问题。四是失信惩戒机制和惩治手段仍需强化,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有待健全,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对此,我们将积极应对,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市将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今年的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夯实法院党的建设为根本,以抓好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为己任,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突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主要任务,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致力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围绕打造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制造业强市目标,加大动能转换保障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惩腐败犯罪,如期打赢扫黑除恶“济宁战役”,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落地生根、践行见效。 二是致力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高效审理经济纠纷,稳妥处置破产案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产权保护,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强化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保障我市“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 三是致力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厉打击暴力犯罪,综合惩治治安和侵财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济宁。推进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协同发展,促进家事纠纷人性化解决,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用足用活执行手段,想尽千方百计,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 四是致力于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打造一次性整体解纷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多样化解。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完成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深化“分调裁审”改革,扩大速裁案件范围,健全完善简易程序,“精调细审”复杂案件,推进诉讼流程再造。 五是致力于提升公信树好形象。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并举,正风肃纪与关心爱护并重,加强司法能力锻炼,强化司法良知培育,以钉钉子精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教育引导干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廉洁司法、秉公办案,努力构筑起守护公平正义的钢铁长城。 各位代表,全面小康伟业需要有力司法保障,一切发展成就都是干出来的。全市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攻坚克难,拼搏进取,顽强奋斗,努力为我市“十三五”胜利收官、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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