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人民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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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28日 | ||
为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申请延期。 二、向法院申请立案,建议优先选择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山东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尽量减少外出,降低风险。 三、疫情防控期间,东阿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部分案件因采取相关措施受到影响、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四、确需来我院进行开庭、办理相关事项的当事人,请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我院安检部门进行体温检测,在导诉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法院相关区域,不得随意走动。如有体温高、咳嗽等症状,请告知安检人员。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0635-12368 东阿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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