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故事】“红马甲”指挥交通引发肢体冲突,法庭调解当庭过付赔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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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 ||
她们身穿红色马甲,手拿小红旗,站在路口对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和纠正,为维护城市交通安全、创建城市文明环境履职尽责。然而,近日,却在这份“文明”岗位上引发一起不文明事件。 【基本案情】 逆行被劝导引发争执 原告甲作为交通疏导员在路口协助指挥交通时发现被告乙逆行穿过马路,便对乙进行劝导,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口角,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甲受伤。110接警后对案件进行了处理,公安机关查明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成立,经鉴定甲伤情不构成轻微伤,对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乙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不蒸馒头争口气” 甲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认为对乙的处罚过轻,应当给予乙拘留的行政处罚。甲心里感觉非常的憋屈,自己劝导乙不要逆行,本就是自己的工作职责,而且也是为了乙的安全考虑,但是却遭到了乙的辱骂和殴打,事发后乙的态度依然恶劣,没有丝毫歉意,也没有给自己赔付,对于这种恶劣的行为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甲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经复议维持了原处罚决定。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一万余元。 被告“失联”,诉讼程序受阻 案件起诉到法院,被告却“失联”啦。按照诉讼程序,开庭审理前应当将开庭传票依法送达给原被告,但是被告却“不见”啦,打电话不接,邮寄送达传票被退回,电子送达传票不接收,到其居住地也找不到人。送达不到,怎么开庭?为了能尽快推进案件的办案进程,承办法官吴刚便带上传票到被告户籍地老家去试试运气找被告的行踪线索。经过与村委会沟通,与当地村民了解情况,很遗憾均无所获。法官便把法院传票张贴在了村委会公告栏内,希望被告能看到传票主动到法院解决问题。 被告 “惊喜”到庭,从针锋相对到真诚赔付 拟定的开庭日期当天,被告主动来到法庭,原被告都到庭了,吴刚法官随即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庭上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各说各的理。从双方的争执中,吴刚法官看出双方的矛盾根源就是“一口气”,最好的化解办法就是先让双方顺气,吴刚法官给原被告充分的时间,让双方分别尽情陈述、完全陈述,把想说的全部说清楚、说明白,从情绪上得到充分释放,把案情捋清楚了、双方的情感摆清楚啦, 吴刚法官便从法理上把本案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责任承担讲清楚,从情理上让双方换位思考,在情感和利益两方面找到双方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把赔偿款支付给了原告,双方都表示自己当时不该这么冲动。 案结了、气顺了、事儿了了,双方心里的“烦心事”彻底化解了,不用再为此心烦,回归正常生活。 【后语】 庭后吴刚法官表示:“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要的不单单是一纸判决、一个结果,从心理上是要在法院给自己讨一个说法。本案原被告双方都是五十多岁的女性,正是上有老下有下的年纪,也正是老人和孩子都需要格外照顾的时候,压力大很容易造成情绪失控,这起案件双方最根源的矛盾点并不在于支付多少赔偿款,而是一份尊重和理解,只有把双方根源上的对峙化解,才能真正实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在当今法治时代大环境下,每一个人都应当树牢法治意识,理性应对矛盾冲突,避免走上诉讼,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时间、精力、金钱和情感内耗,要善于用“懂法、尊法、守法”为自己、为社会、为国家创造美好生活。” 文字:李明玉 孙杰 编辑:李明玉 审核:席守田 曲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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