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15执678号案件向案外人张飞发放案款公示
  • 作者:聊城中院执行局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7日

案号:(2024)鲁15执678号,申请执行人: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聊城融盛钢构有限公司、河南融顺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融顺置业有限公司阳谷分公司、郑州融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州融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阳谷分公司、河南豫建城之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通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吴兆洋、殷宪海、吴广立,案外人:张飞(案涉不动产的竞买人),发放数额:56736.53元,发放原因:因案涉房产确权,代被执行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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