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篱笆墙引纷争,法院:邻里间应互负容忍义务

2024年03月12日
作者:信息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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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节不等人,春日胜黄金。当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好时节,但往往也是各类土地纠纷的高发期——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邻里间因篱笆遮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以相邻方应承担容忍义务,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清除篱笆的诉讼请求。

  案件详情

  刘飞、刘刚(均系化名)是同村村民,两人承包地相互毗邻。为方便排水及耕种,刘刚在两家相邻土地的地界处开挖了一条深约80厘米排水沟,刘飞则在地界东约10厘米处建了一道防护铁丝网,并在防护网内侧栽植了一排枳树做篱笆墙。双方因枳树、苗木遮阴问题产生纠纷,经村委调解未果,刘刚遂将刘飞诉至法院,要求拆除枳树篱笆、剪除延伸的苗木枝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元。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现场勘验。经勘验,两家承包地之间的排水沟现深约40厘米,排水沟东侧铁丝围挡内栽植的枳树篱笆高约2米。经现场开挖,未发现有树根伸过排水沟情形,但有部分树枝伸出铁丝围挡越过排水沟。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刘刚、刘飞作为涉案承包土地的相邻权利人,在利用相邻土地时都应相互承担容忍义务,目的是不对相邻方造成超出必要且合理限度的影响。刘飞虽在距离两家地界10厘米处建防护网、栽种枳树篱笆,但经现场勘验未发现有枳树树根伸过排水沟情形,且枳树篱笆不高,不能认定刘飞栽植的枳树篱笆对刘刚种植农作物造成了严重妨害。刘飞的行为原则上属于对自己土地的利用,刘刚作为其邻居应承担容忍义务。刘刚要求刘飞清理枳树篱笆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但经现场勘验,有部分树枝伸出铁丝围挡、树枝越过排水沟现象,可能会对刘刚的农作物种植产生一定影响,刘飞应定期清理枝条,不得妨害刘刚农作物种植。

  因刘飞栽植枳树篱笆后,刘刚亦种植部分果树至2022年,且未能提交证据证实因刘飞栽植枳树篱笆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刘刚要求刘飞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元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遂判决被告刘飞排除妨害,将与刘刚相邻土地上伸出铁丝围挡的枝条清除,不得妨害原告刘刚种植农作物,驳回原告刘刚的其他诉讼请求。

  后刘刚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的实质是对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其核心是容忍义务,即相邻方应当对对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对其造成的妨害给予一定限度的容忍。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作为相邻土地的权利人,互负容忍义务,法院经现场勘验查明的情况不能够认定刘飞栽植的枳树篱笆对刘刚种植农作物造成了严重妨害,刘刚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实不铲除篱笆植物会给其利用土地造成超出必要且合理限度的不利影响,故判决驳回刘刚要求刘飞清除枳树篱笆墙的请求,但对伸出铁丝围挡、越过排水沟的树枝,刘飞应定期清理,不得妨害刘刚种植农作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篱笆墙引纷争,法院:邻里间应互负容忍义务

2024年03月12日
作者:信息调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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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节不等人,春日胜黄金。当下正是春耕备耕的好时节,但往往也是各类土地纠纷的高发期——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邻里间因篱笆遮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以相邻方应承担容忍义务,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清除篱笆的诉讼请求。

  案件详情

  刘飞、刘刚(均系化名)是同村村民,两人承包地相互毗邻。为方便排水及耕种,刘刚在两家相邻土地的地界处开挖了一条深约80厘米排水沟,刘飞则在地界东约10厘米处建了一道防护铁丝网,并在防护网内侧栽植了一排枳树做篱笆墙。双方因枳树、苗木遮阴问题产生纠纷,经村委调解未果,刘刚遂将刘飞诉至法院,要求拆除枳树篱笆、剪除延伸的苗木枝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元。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现场勘验。经勘验,两家承包地之间的排水沟现深约40厘米,排水沟东侧铁丝围挡内栽植的枳树篱笆高约2米。经现场开挖,未发现有树根伸过排水沟情形,但有部分树枝伸出铁丝围挡越过排水沟。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刘刚、刘飞作为涉案承包土地的相邻权利人,在利用相邻土地时都应相互承担容忍义务,目的是不对相邻方造成超出必要且合理限度的影响。刘飞虽在距离两家地界10厘米处建防护网、栽种枳树篱笆,但经现场勘验未发现有枳树树根伸过排水沟情形,且枳树篱笆不高,不能认定刘飞栽植的枳树篱笆对刘刚种植农作物造成了严重妨害。刘飞的行为原则上属于对自己土地的利用,刘刚作为其邻居应承担容忍义务。刘刚要求刘飞清理枳树篱笆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但经现场勘验,有部分树枝伸出铁丝围挡、树枝越过排水沟现象,可能会对刘刚的农作物种植产生一定影响,刘飞应定期清理枝条,不得妨害刘刚农作物种植。

  因刘飞栽植枳树篱笆后,刘刚亦种植部分果树至2022年,且未能提交证据证实因刘飞栽植枳树篱笆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刘刚要求刘飞赔偿其经济损失4000元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遂判决被告刘飞排除妨害,将与刘刚相邻土地上伸出铁丝围挡的枝条清除,不得妨害原告刘刚种植农作物,驳回原告刘刚的其他诉讼请求。

  后刘刚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的实质是对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其核心是容忍义务,即相邻方应当对对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对其造成的妨害给予一定限度的容忍。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作为相邻土地的权利人,互负容忍义务,法院经现场勘验查明的情况不能够认定刘飞栽植的枳树篱笆对刘刚种植农作物造成了严重妨害,刘刚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实不铲除篱笆植物会给其利用土地造成超出必要且合理限度的不利影响,故判决驳回刘刚要求刘飞清除枳树篱笆墙的请求,但对伸出铁丝围挡、越过排水沟的树枝,刘飞应定期清理,不得妨害刘刚种植农作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